要了解一个人,并不是件容易的事。
她的生活随着文字,走进他的心里。
什么是快乐?
快乐或许就是像她这样,每天做着自己想做的事,不理会别人,不在意世俗。
崇尚的追求简单,所以程晓晴的微博里,基本上没有无病呻吟的内容。
就像一本书,清晰的将这个人呈现在眼前。
“程晓晴,你真是个宝!”
他顺口而出,连自己都吓了一跳。
女人见过不少,无外乎就是打扮妖艳,一心攀龙附凤的。
要不就是完全不善于装扮自己,走在街上就是路人甲乙,让人连看一下的念头都没有。
更有些美貌无比,相处下来却发现大脑装的是草,空有样子,没有一点内涵。
一个人的美丽,不仅仅表现在外貌上。
程晓晴勾起了他的兴趣,也勾起了他久违的憧憬。
这种感觉就像初恋时的心跳加速,好像牵下手,已经是种幸福。
不需要身体上的接触,更不需要用钱去打动,她的沉静,反而是难得可贵的。
看了许久,傅家俊才发现自己站在路边茫然失神。
已过下午,气温又降了下来。
天上竟然飘洒起白茫,他伸出手接住雪花。
晶莹的花瓣,有自己的形态。
悄然无息的降雪,自由而飘逸。
路面上不多会便银装素裹,比起北京,这儿的冬天来得更早。
傅家俊坐上车打开暖气,他的手因为在户外太久被冻得通红。
一时间,他担忧起程晓晴,不知道她选择徒步,会不会有危险?又会不会太冷?
不停的刷新她的状态,想要知道她的最新情况。
然而,微博停留在刚才的内容上,程晓晴没有再更新。
不知道哪来的冲动,他启动汽车向前方开去。
没有任何理由,只是想看看沿途是否能碰见她。
即使她不会坐自己的车,也没有答应过两人吃顿饭,可是傅家俊的潜意识还是这样去做了。
两旁的风景,他再也无心欣赏。
脑海里只想着那一身藏服,那对着他轻蔑过的眼神。
一直走了十公里有多,那道身影都没有出现。
徒步,按理说是走不了那么快的,她去了哪呢?傅家俊着急的四处寻找,可惜,雪山依旧,物是人非,程晓晴就像凭空消失了一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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